記者 戴曉曉 通訊員 王東興
在長達8年的時間里,為了騙取深圳市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扶持資金(以下簡稱扶持資金),香港人黎某泉等人以深圳市億達誠貿易有限公司(后變更為深圳市億達誠水產養殖有限公司,以下簡稱億達誠公司)的名義,與養殖場主簽訂虛假承包養殖合同,虛構養殖場由億達誠公司承包經營,并與養殖場主口頭約定,騙取到扶持資金后分20%給對方。18日,6名被告人涉嫌詐騙罪在深圳市中級法院受審。
檢察機關指控,2006年至2014年,被告人黎某泉、魏某妹用虛假合同向原深圳市農林漁業局申請扶持資金,并在評審、驗收過程中與養殖場主串通欺騙評審、驗收人員,制作虛假的水產品出貨單虛構回運水產品數量,共騙取扶持資金685.55萬元。被告人黎某有以有盛水產養殖(深圳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有盛公司)的名義,按照黎某泉告訴的方法,并在黎某泉的幫助下,與養殖場主簽訂虛假承包養殖合同,共騙取扶持資金258.06萬元。他們“合作”過的水產養殖基地遍布廣州、珠海、陽江等多地。
據指控,2006年8月18日,魏某妹還以億達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進行行賄,其與陽江市江城區海洋與漁業局原副局長梁某存(另案處理)簽訂了虛假的承包養殖合同,黎某泉、魏某妹以此騙取扶持資金493.85萬元。
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